第154章 如此普通却如此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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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漓气得脸都绿了,银牙紧咬。
不过看到简傲珠为了自己的名声,连心心念念的金鲤鱼都不要,当真是感动莫名。
“傲珠,是本宫食言了,说好帮你拿到金鲤鱼却没做到。本宫向你保证,一定加倍补偿你。”
那事儿,也确实不能见光。
“长公主,这世上有什么东西,比我的好姐妹的名节更重要呢?”
“傲珠!”
墨漓眼泪汪汪的牵着她的手。
可简傲珠心里早就在骂娘。
那可是能让她脱胎换骨的仙鲤啊,就这么错过了。
她其实是怕墨漓被陆澜当众揭穿丑事,从此名誉扫地,再也无法当她的大腿了。
要不然管她死活呢!
“陆澜,今日之事,你若敢对外胡说,本宫必然报复到底。”
墨漓现如今的靠山太强,陆澜只能避其锋芒。
“长公主放心,此事我也只是道听途说,并无真凭实据。”
说完,陆澜故意看向凌岳。
凌岳菊花一紧。
“哼!我们走!”
墨漓带着凌岳和简傲珠离开赤藻渡口。
长公主的驾辇在回到皇宫之后,突然一声巨响。
轰!
一道身影直接从马车窗户上被震飞出去,重重撞在朱漆宫墙上。
宫里的侍卫们听见动静,立刻抽刀冲过来查看情况。
这不是长公主最喜欢的小太监凌岳吗?
怎么…
被一掌震死了。
长公主眸光里闪着泪珠。
嘴唇轻咬。
虽然刚才出手的是简傲珠,可也是经过她默许的。
心里一阵绞痛。
“此人是敌国奸细,隐匿在宫中多年,刚才他竟然想行刺本宫,已经当场处死。都听清楚了吗?”
侍卫们虽有疑虑,不过也只是一个小太监而已,不值一提。
“长公主英明!”
一阵臭不可闻的马屁过后,墨漓命人将尸体带回芷萝宫。
她养了几条宝象国进贡的“斑斓猛虎”,极其凶悍嗜血,直接命人将凌岳的尸体拖下去喂食。
做完这一切之后,墨漓的心才算安定下来。
她牵着简傲珠的手,只字不提自己和凌岳的丑事,反而问道:
“傲珠,你刚才那一掌是什么武功?竟有如此威力!”
凌岳是有些武功底子的,要不然身子骨不够健壮,岂能让她尽兴!
可简傲珠直接秒杀他。
简傲珠笑道:“回长公主,是我的家传绝学。”
一句家传绝学,也就是不便透露的意思。
墨漓醉心武学,是个武痴,却没听出简傲珠不想聊武功的事情。
“家传的?怎么没听你提起过呀?能不能再使两招给本宫看看?”
简傲珠有些无语。
看两招之后肯定就要学了。
不过为了讨好墨漓,她也是没少往里搭。
她从怀中取出一本剑谱。
《北冥剑诀》!
“长公主,这是我最近在暗渠买来的上乘剑法,您对剑法悟性更高,看看喜不喜欢这本剑谱。”
南楚国极为崇拜剑修,而“剑冠”摘星子又是南楚武道魁首,所以有大批的死忠粉。
墨漓便是其中之一。
这本剑法深得她的喜欢。
“哎呀,太好了,本宫正愁没有好的剑谱呢,还是你懂我。”
简傲珠心疼的看着《北冥剑诀》。
这可是她花了200点名望值从系统那里兑换来的。
不过这本剑诀她看过,属于后期炸裂的武学,第六层以前都是平平无奇。
而要修炼到第六层,最起码也要二百年。
墨漓这头蠢猪,如此普通却很自信,以为自己天赋很高。
没有奇遇或者灵药的话,穷极一生也不可能达到第六层的。
“血炼神爪”就不同了,第二层已经能够击碎岩石。
说起练功,又是她的痛。
仙鲤啊!
本来是属于她的,却被顾星晚那个贱货拿到了。
“傲珠,今日你生辰,除了那条金鲤鱼之外,你要什么本宫都赏给你。”
简傲珠眸子闪动。
确实不能光付出,也得拿点回报才行。
“长公主,明日我和梅湘寒大婚之日,能否斗胆请您移步尊驾到尚书府,喝一杯薄酒?”
“就这样?”
墨漓都蒙了。
这么简单?
不讨点值钱的东西?
“这样已经是我此生莫大的荣幸了!”
简傲珠懂得如何拿捏墨漓。
这人看似侠骨柔肠,其实小心眼特别多。
简傲珠越是表现得不争不抢,反而越能得到她的关爱。
“你放心,明日你大婚,虽然皇祖母不能去喝喜宴,不过本宫一定去给你撑撑场子。”
“如此,我就先谢过长公主了。”
“嘻嘻,傲珠,你真的太好了!”墨漓整个人依偎着简傲珠撒娇。
简傲珠突然生出厌恶。
她有厌蠢症。
所有蠢的东西,她都恶心。
以前怎么没发现墨漓愚蠢至此。
如果没有长公主这层显赫的身份,她真的很普通。
…
另一辆马车内。
“星晚,金鲤鱼你收好,这玩意儿听说相当补身子,你…你多吃点。”
陆澜没敢说她已经怀孕了。
“嗯,谢世子爷关心。”
顾星晚心里总算踏实下来,这一趟游玩没白来,一箭五雕大丰收。
抢夺了简傲珠的机缘,拿到了金鲤鱼,还有鱼肚子里的承诺令。
另外陆澜还继承了璇玑先生的衣钵,得到了《寰宇神卷》。
不过她看陆澜那想说又不敢说的傻样,顿时笑靥如花。
不就是怀孕了嘛!
“星晚!”
陆澜见她笑得花枝乱颤,一阵血脉喷张,将她涌入怀中。
“嘿嘿嘿,干嘛呢!有人在呢!”
墨渊臊得轻踹了陆澜两脚。
马车内除了陆澜和顾星晚,还有墨渊、庭筝、凤蝶,一共五个人呢!
怎么就搂上了?
庭筝和凤蝶抿着嘴窃笑。
陆澜怼道:“不爱看把眼睛闭上。我搂自家娘子,随时随地的事儿。”
“表嫂,你管管他,真的太没脸没皮了。”
墨渊说不过陆澜,赶紧向顾星晚求救。
顾星晚笑着扯开话题:
“不是说,要去找那个姓任的书生吗?”
“哦,对对对!”
陆澜拍一拍脑袋,在门板上敲击两下。
“咸鱼,调头去一趟刻舟书院。”
“好嘞!”
马车开去刻舟书院,得知任必钦今日请了病假,于是打听到他家住哪里。
原来任必钦跟妹妹任孟晨借住在二叔的饭馆里,每日下学之后,他就到饭馆里打杂,抵消房费和伙食。
马车继续开往那家饭馆。
店面不大,装修也较为简陋,算不得上档次的饭馆。
不过陆澜他们发现,有不少进京赶考的学子,喜欢住在这里。
无它,价格实惠。
住一个月也只需要二两银子,相比于京中的大客栈,动辄每日三五两的花销,实在是便宜得很。
陆澜他们刚走进饭馆,就看见穿着刻舟书院青衿的任必钦,蹲在角落那里洗盘子。
头上扎着绷带,还渗着血渍。
陆澜瞪一眼咸鱼。
咸鱼摸摸鼻子,表情仿佛在说“不管我事,你让我打的”。
而任必钦的旁边站着一名悍妇,对他劈头盖脸的就是一顿骂。
“任必钦,你妹妹的婚事你考虑得怎么样了?那孙大官人可是等得不耐烦了。”
任必钦把盘子往木桶里一摔,脏水溅了一地,他起身怒道:
“婶子,我就是去街上要饭,也不会让我妹妹嫁给那个老东西当小妾。你没看他走路都走不稳了,你想我妹妹后半辈子守寡吗?”
那悍妇掐腰骂道:
“你清高,你倒是去要饭啊,别赖在我饭馆里蹭吃蹭喝,你个遭瘟的穷酸货,给你能耐的。”
悍妇刚骂完人,眼角就感觉什么东西光芒万丈的。
仔细一看,哎哟,原来是几个身穿绫罗绸缎的公子小姐。
顿时眉开眼笑的跑过来。
“几位客官,您吃饭还是住店啊?”
“滚一边去!”
陆澜一把将悍妇推开,朝任必钦走去。
“哎哟!”
任必钦也认出陆澜和墨渊。
心想完了,陆澜这混蛋竟然追到家里来了。
他表面镇定,其实心里慌得一批。
“陆澜,过分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