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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顺,干嘛呐?该你了。」高宝贵推了李顺一把,这才把呆呆的盯著人看的李顺给推醒,又转眼一看:「呦,这不是温庭玉吗?」
这话音刚落,李顺就跟雷击一样呆住了。而整个茶馆都炸了起来,温庭玉可是现下名震京师的红角儿,全北京哪个能不以看过他的戏而自豪的?如今真人居然来到这个小茶馆里,一时人人都拥过来要摸他一把,就算能从他身上扯点布片什么的也能炫耀炫耀了。
温庭玉没想到会被人认出来,趁著掌柜的过来帮著散开人群,立刻转身走出茶馆,叫了辆洋车匆匆的走了。上了车他才整理整理被扯破的长袍马挂,想著那个瘸子李。那人是不是就是李顺?他叫瘸子李,难道是腿瘸了?为什么李顺的腿会瘸?现下自己的娘又在哪?
他坐在洋车上,两只手绞在一起,心中不断的想,刚才在地上看到的行头,那是在天桥练摊的人说相声双簧的行头。李顺当年说要学双簧,难道是真的拜师学成了?
他一阵激动,心想,明儿个就去天桥找李顺。
有李顺在,他跟北京就不是孤单无依的,温庭玉靠在车上想起李顺以前跟他说的话:「好温义,等我发达了,我就养你。」
无论李顺发达不发达,温庭玉想,他都只让李顺一个人养。
李顺张大著嘴看著温庭玉的背影消失在洋车里,这才转过头来对高宝贵说:「那真的是温庭玉?」
高宝贵看了看已经被挤乱的棋局,动手把棋子收起来:「那当然,上次我去十三贝勒府的堂会打下手,正看到他真人。这老天真会生人,怎么就能造出那么个玲珑剔透的玻璃人儿。我看这北京城里的女人,倒有一多半被他比下去了。」
他抬头看见李顺还在发呆,伸手拍了一下李顺的肩膀:「看什么哪!再看也不是你的,养小叔子的事咱可干不起,那是富贵人家的玩意儿。甭想了,赶快回去吧,天快黑了。」
李顺应了一下,拾掇起地上的行头,跟著高宝贵走出了茶馆。他转头看了看那茶馆,想起温义——应该叫温庭玉了——的样子。小时候他就是个美人胚子,长大后竟出落得那么漂亮了,这可不正是那些说书人口中的倾国倾城?
他扛了扛肩上的竹竿,想起高宝贵刚才说的话,转过头冲著自己住的大杂院走去。就是,看什么呢?再看也不是自己的。再说了,温庭玉如今是个顶红的角儿,记得不记得自己都是回事。
第二天,李顺从林府回来的时候已经差不多入夜了,累了一天,他巴不得早点上床睡一觉,天明还要起早回林府干活。
要不跟林府签卖身契算了,他边走边想。在天桥卖艺根本赚不了几个钱,短工到底没长工拿的多。而且自己干了十年还是干粗重活,人家长工干了那么多年早就当上管事儿的了。今天林府的管家林瑞又跟他提起来,若他肯卖身,愿意让他管林府的柴房和水房,还要从府里挑个不错的丫头配给他做老婆。
在他,这就叫造化了。林府那,京城数一数二的富商,贩的都是洋人玩意儿,珠宝玉器,绫罗绸缎。林家二少爷还在织造部当著二品官,腰上挂的是宫内行走的腰牌。
在这等富贵人家里,哪怕是管柴房水房都比在街头卖艺好。而且在林府里,就算是个下作丫头长的也比外头的女人漂亮些。李顺想著,自己腿有残疾,早就不指望能早早讨上个老婆好过年了。可如今林管家要帮他挑个好丫头,他可不知道这是几辈子修来的才有那么好的福气。
李顺想著,要不卖了算了。可他自己又不甘心,他若真的签了卖身契,那就一辈子在林府做奴才,再不用想发达两字。
他一边走一边想,总也拿不定主意。低著头到了家门口,伸手推门,他这才发现屋子里的灯亮著,有人坐在炕上等他。
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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