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歪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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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软骨(第1页)

天浩从衣袋里拿出一个物件,轻轻摆在地板上:“我用的是这个。”

狩猎队长永钢距离最近,伸手拿起,凑近眼前仔细端详,经验丰富的他认出着手中物件:“这是巨角鹿的附属肋骨。”

夏天和秋天都是捕猎巨角鹿的季节,植食动物对捕猎的威胁比肉食动物小得多,尽管巨角鹿善跑,速度极快,却总有一些会落入猎人设下的陷阱。这种鹿角庞大的动物与前代祖先区别很大,生长着两层肋骨。外层是坚硬的钙质集合体,内层就较为柔软,具有很强的韧性。

天浩从永钢手里拿过那根巨角鹿附肋。正常情况下,这种附属肋骨呈浅月牙形状,略有些弯曲。天浩扬起附肋,将削尖的两端分别转向头领孚松与老祭司巫行,让他们看得更清楚。

“它有着极强的韧性,就算对折也不会断开。”天浩解释道:“我把两头削尖,淋上水,用力按着使它弯曲,来回掰上几次,就能控制它的长度。用切碎的肉把这根巨角鹿附肋裹在里面,现在这种天气,很快就能冻起来。暴鬃熊不挑食,它们从不放过任何一种能吃的东西。冻肉丸子很硬,而且很冷,它们不会在嘴里嚼碎,就这样直接吞下去。体内热量融化了冰块,巨角鹿的附肋会重新绷紧,回到原来的状态,刺穿暴鬃熊的胃。只要耐心等上一段时间,它们总会死的。”

在文明时代,这是因纽特人对付大型食肉动物的方法。

(考证党就不要深究了,尤其是杀伤力和动物死亡时间。)

狩猎队长永钢彻底呆住了。

做了那么多年的猎人,在寨子里拥有极高的威望,却从未想过居然还有如此简单便捷的狩猎方法。

头领孚松眼里泛起一丝苦涩,以及羞愧,他被深深的失落感笼罩着:如此聪慧有见识的年轻人,为什么自己从未发现,也从未看到过天浩身上的优点?

老祭司察觉到屋子里的沉闷气氛,他深深地看了一眼天浩,宽慰地笑道:“阿浩,你先出去吧!就按照昨天的规矩,你把那两头熊分了。”

天浩没有直接答应。他在头领孚松眼里看到了肯定的目光,狩猎队长永钢也没有反对的意思,这才站起身,对着三名寨子首领分别行礼,走了出去。

永钢一直捏着那根巨角鹿的附属肋骨看个不停,黑色粗大手指与半透明状的软骨形成鲜明对比,口中不断发出“啧啧”的赞叹声:“我以前就怎么没想到过这个?太简单了,这东西实在太简单了。”

孚松很是感慨的发出叹息:“如果早点儿让天浩跟着狩猎队出去,寨子里就不用死那么多人。但是他以前很拒绝,也从不参加寨子里的这些活动。”

老祭司在苍老酥浮的皮肤之间显出思考神情,不太确定地说:“那时候阿浩应该正做着研究,他大概还没想到该(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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