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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伶抬腿走进,走的步伐是派乐门对舞女们要求的台步。
身直胸挺,摆胯提臀,跟高步稳,都是要做给客人们看的。
更何况玉伶常年跳舞,软身压条的基本功是小时候实打实练过的,而且跳的又不是那些普通舞女学的西洋踢踏交谊舞,只要长得漂亮,报班学一个月就可以来派乐门钓男人。
而玉伶的身量体态和姿势气质真要做作起来也只能用男人在极乐之时口不择言唤出的“娇娇儿”来形容。
通俗一点,就是个狐精媚子。
这一零叁房间内里也和外面的走廊一样铺着染色麻线编的地毯,高跟鞋每走一步都没有声音。
玉伶知道那名老妇跟在她的身后,好似要阻断她的退路,逼她一直往前走。
没有见到夜蝶,也没有听见她的声音,她根本就不在这里。
直到玉伶走入这套房里的书房,才看见了一个男人。
他坐在宽大的实木方桌前,桌上摆的是一蓝标方瓶的深棕色洋酒,玉伶眼尖认出来那是叫威士忌的一种酒,报纸上的广告将其称作绕口的“尊尼获加”,派乐门有客人会点这种酒来喝,也有舞女会说这种酒和白酒一样容易上头上脸醉醉醺醺,只是玉伶从未试过。
酒瓶旁是透明的玻璃酒杯,没有高脚,半满的酒液浸着方冰,杯身已有冷凝的在外的细密水珠。
而眼前的这个男人,玉伶是有印象的。
但他不姓江。
玉伶只记得她偶然间看到的《大利晚报》对他的专访,讲他的洋行,讲他的财富,也讲了他的一个轶闻——据说他是某个大不列颠伯爵和一个平国女人的儿子,他的名玉伶已经记不清了,倒是记得报纸上对其唤作“巴内特伯爵”的谄媚称呼,还有理有据地说是因为世袭。
他并不是派乐门的常客,玉伶在以前没有见过真人,况她记外国人名也费劲,能记得住“巴内特”这个姓也只是因为他太受舞女小姐们的欢迎,玉伶翻来覆去地听,记不住就奇了怪了。
他的确英俊,容貌既有洋人的深邃硬朗,也有国人的内敛谦和,但总体更像洋人一些,皮肤苍白,发色也浅,在房间内的黄调灯光下是亚麻的棕色。
可他穿的却不是洋服西装,而是平国商贾们偏爱的长衫马褂,素黑简洁,只在外罩马褂的盘扣上嵌了一些金线,含蓄且稳重。
这般揉混到一起,玉伶的视线在对上他的蓝色眼睛时,脸有些微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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